莱蒙国际(03688)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4日,(i)卖方(莱蒙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A(LeadingModelLimited)及公司订立英兆协议及英兆出售贷款转让契据,卖方同意出售且买方A同意自卖方购买英兆销售股份及转让英兆出售贷款,代价分别为1.00港元及5969.9999万港元;及(ii)卖...
莱蒙国际(03688)发布公告,于2024年9月4日,(i)卖方(莱蒙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A(LeadingModelLimited)及公司订立英兆协议及英兆出售贷款转让契据,卖方同意出售且买方A同意自卖方购买英兆销售股份及转让英兆出售贷款,代价分别为1.00港元及5969.9999万港元;及(ii)卖方、买方B(MasterBestDevelopmentLimited)及公司订立宝临协议及宝临出售贷款转让契据,卖方同意出售且买方B同意自卖方购买宝临销售股份及转让宝临出售贷款,莱蒙国际附属拟出售英兆销售股份及转让英兆出售贷款代价分别为1.00港元及217.9999万港元。
于英兆完成及宝临完成前,英兆及宝临分别由公司持有10%权益,于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作为联营公司入账。于英兆完成及宝临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英兆及宝临的任何权益。
英兆及宝临主要从事物业开发。英兆及宝临的主要资产为分别位于新界元朗十八乡路的地块A及大棠路的地块B的开发用地。预计开发地块A及地块B的建筑面积分别约为24.5万平方英尺及3.64万平方英尺。
公告称,继续开发该等物业将须由集团作出进一步投资。鉴于严峻的市场环境,集团不适宜进一步投资及支持该等物业的持续开发。该等出售事项将解除集团开发该等物业的进一步责任并将可令集团利用来自买方收取的代价偿还债务及支持其日常运营。